[20060531]6733

算一算,距離當時已經超過3年了,可是我還是沒辦法原諒妳。

不知道是不是隱忍已久,反而印象深刻。我還記得妳得罪我的種種過程,甚至記得妳巴蛇吞象這類小事,妳曾經驕傲的對我說:「沒有人真心愛妳。」在說完這種莫名其妙的話之後,還能厚顏的走過來擁抱我。

妳也不曾愛過我啊。不過我沒有說出口,更沒有將妳推開,就讓妳一個人繼續演下去…過了幾天,我意外的在妳抽屜裡發現上司寫給妳的情書,怪不得妳可以這麼跩,目中無人。當然也不排除妳早就把一切計算好了,特地留在那裡,讓我慢慢-發現-。

對妳,我從來不會把不悅的神情擺在臉上,我真的很想知道妳還能對我做出什麼更過份的事情。不管在哪裡,妳總能理所當然的把我當成自已的私人助理,更遑論虧欠。

當然,妳不可能在部落格公開記錄心路歷程,我猜是因為妳的秘密實在是太多了,在看過妳的信箱裡所有去信之後,我能想像妳依然過著相當風流快活的日子:男人和私人助理一個換過一個。

不久之後,我離開了妳的生活圈,把妳留在塵封往事裡,我不想將原本就算不上單純的職場生涯再記上一筆,甚至進一步弄髒了我的靈魂。這些紛紛擾擾勾心鬥角的辦公室生活,請妳留著慢慢享受,我沒妳那麼好胃口。

3 則留言:

  1. COMMENT:
    <div><div>看起來你最近很忙</div>
    <div>工作順利嗎?</div>
    <div> </div>
    <div>你也去過南美咖啡啊~</div>
    <div> </div>
    <div> </div>
    <div> </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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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OMMENT:
    <div><div>
    <div>好──久不見嚕!!</div>
    <div>不過還是會再暫時消失一下子 嗚嗚</div>
    <div>人家搬新家嚕!!</div>
    <div>部落格裡有新家網址</div>
    <div>(再次)請多多指教嚕!!> U <</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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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COMMENT:
    <div><div>你也喝咖啡嗎?</div>
    <div>我以為酒國女英雄不喝咖啡的。。</div>
    <div> </div>
    <div>南美咖啡我還沒去</div>
    <div>因為相機沒在身邊</div>
    <div>我想拿到相機再去~</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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