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發作是一種很奇異的經驗。雖然有人跟我說大麻的效果更奇幻。煙霧散去以後,整座世界猶如夏卡爾的畫作般支解漂浮,光線與時間都被切割成細細的長條,在狂喜的遞迴裡不斷地漂流、旋轉、收斂與發散,時間以碎形幾何無限擴充壓縮。最後連意識也變成不連續的碎片,在現實的水面打水飄。
那人告訴我,燃燒的大麻煙有種奇異的香氣,剛開始你並不覺得這種植物與其他的煙草有什麼不同,頂多就是嗆鼻了點,或是必須自己做煙捲結果碎葉子掉一地,你非常生氣比金子還貴的草料就這麼散得到處都是﹔接下來第二根煙,你無比珍惜地把最後一絲飄渺的煙霧都吸進肺泡深處,站起身想找個煙灰缸捻息最後一點餘燼,卻發現屋子的格局整個地錯位了,感官知覺倏地無限擴張變成具象的實體存在,無聲無息地置換掉週遭熟悉的一切事物。你甚至會認為這個運作精良的世界本來就是由幻覺組成的,只不過白晝時分在所有人一致的默契下隱藏得十分完好,直到大麻將一切翻轉過來。
然而我實在不會抽煙,也沒有勇氣一試,況且安眠藥吃了好幾年,應該也差不太遠。那人說,不不,安眠藥頂多讓你睡著,差得多哩。
剛開始吃安眠藥的時候已經失眠半年多了。夜裡無法入睡使得白日成為另一種夢遊,無論醒與睡都在疲弱的意識邊緣掙扎,一不小心便陷落進清醒的瞌睡,或是喃喃自語反覆確認某件瑣事醒來一定立刻解決。時間變成一種具流動性的黏液生物,緩緩地自我蜷曲的軀體上爬過。夢的段落遺留在四週,看來如此真實無可抵賴,因此我始終無法分清是否真的與某些人交談過,是否真的與他們發生情感或彼此厭憎﹔另一些我發誓曾經在無人飯店大廳、書店、音樂會後台、中學月考教室、體操比賽現場經歷的遭遇,雖然荒謬至極無人採信,但它們面目清晰,與現實物質等重,甚至帶有預知或暗示的氣息,至今我仍不相信它們僅僅只是回憶的變形。
失眠三個月後我發現一層半透明的翳膜將我與再正常不過、隆隆運轉的世界隔開,日常生活漸漸具有夢中的即興與不合邏輯的性質。例如每天半夜三點我因為肚子餓開燈煮一碗麵,湯滾後熄火我找到碗架上晾乾的麵碗因此以為吃過了,關燈離開廚房,留下慢慢泡軟發漲的麵條。或是更晚一點,凌晨四時左右我發現下個月合唱團發表會的獨唱曲目還沒有練熟,於是打開音響照著歌譜大聲練唱,管理員上樓按門鈴,「妳不睡覺別人還要睡覺呢!」十分鐘後我才發現門鈴響了,打開門卻空無一人。
接著我開始遺忘一些例行公事,例如上課的教室,考卷的寫法,電話禮儀,圖書館不得飲食,記事本上註明「今日與S午餐」的由來,以及正在交談的女人的名姓身分與交談的內容目的。然後我開始看不懂鐘錶,不明白指針五點是上午五點還是下午五點,五點了要做什麼?五點距離我需要出門的時間有多久?我為什麼要在五點整盯著鬧鐘,這個時刻有什麼意義嗎?同時我也看不懂電梯樓層、菜單、紅綠燈、發票、洗衣單,彷彿不再明白它們各自的數字與顏色所代表的實質內容。對我而言,以符號建構的文明生活逐漸失序拆解回歸到符號的本質。不過我還是記得失眠是可以治療的,於是去掛了號。
安眠藥效剛開始作用的時候並不明顯,我仍然繼續說話、走動、看書,直到我突然發覺椅子上一疊摺好的衣服正在溶化成奶油般的彩色膠稠物質,並且慢慢流淌在地面上,自我混合變形為瑰麗繁複的回教裝飾花卉﹔有時正在讀一本厚而漫長的小說,翻過這一頁以後整本書的文字開始呈渦狀旋轉且以亂數方式排列組合,章節之間彼此穿插調換,人物情節不斷改變,如同波赫士的沙之書般成了一本隨時變化沒有窮盡的小說。或是窗戶膨脹成幾倍大,向上拔高成尖型教堂長窗,窗框延伸出枝形櫺架,我不得不一直翻身下床認識窗戶的形狀,確保夜裡不會有人爬窗摸進來。
(有次動手術,在恢復室醒來以後我盯著床邊黑色的呼吸器活塞,定定地想:為什麼這兒有個咖啡壺。麻醉將退未退的暈眩感其實與安眠藥差不多,同樣帶著些微的,遠離現實的幸福感。)
藥吃多了以後幻覺漸漸消失了,藥效發作很久以後我仍然可以繼續說話、走動、看書,不過第二天醒來如數忘光,像是時間把自己吞噬了。在那段不存在的時光中,我久久地站在浴室鏡台前看著自己眼中瞳孔的縮放,搬動家具更改房間的擺設,穿戴盛裝梳起髮髻披掛金珠首飾像是等待節日赴會。更晚一點,我無意識地到處給人打電話,不分親疏遠近地訴說白日裡遇見的人事,我現在吃了藥但是睡不著只好給你打電話,你不會覺得我是瘋子吧?下一通電話重頭來一遍。第二天一早朋友慌張打來,我什麼都不記得因此什麼都不承認,直到電話紀錄確鑿地顯示,我確實在記憶失效的深夜裡硬是將身邊所有人拖進我清醒的夢境,在安眠藥強大而黏滯的藥效下,我不自覺地吐露平日戒備森嚴的真實情緒,以及從未示人的脆弱與悔恨。不過最後我仍然什麼都不記得。
喝醉就不一樣,喝醉的時候我總是記得所有說過的話與發生過的事。喝醉了我仍然努力端出平日的賢淑架子,然而因為使力過度反而讓所有人看出我其實醉得一蹋糊塗,喝完一瓶紅酒我照例忍不住開始罵人,酒潑在衣裙上,酒醒後發現怎麼也洗不掉了。
有次半夜獨自去了小酒館,狠下心喝個爛醉,交代侍者一定給調得很烈。小酒館白日是生意很好的餐廳,週末深夜仍然有幾桌帶小孩用餐的年輕夫妻。我坐在臨街的窗邊開始頭暈,酒保來到桌邊問我:「為什麼要喝這麼烈的酒。」我說,我想喝醉。酒保離開後我才發現店裡不吸煙的人都走光了﹔大家都去過家庭生活了。接著我想,酒精真有效,我打開筆記本試圖用端正的字跡寫字,筆軟軟地黏在手上,但是連篇累牘地寫下去讓我十分滿意。終於我忘了為什麼一個人跑來這兒喝酒,我醉得太厲害,以至於時間流逝的方式非常奇怪。
第二天我打開本子,發現不過是個喝醉的女人連篇歪斜的廢話。
(原載於2003年十二月十六日自由時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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