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5]2/25,私日記/溫暖燈光之必要。

我又去working house看著那盞燈。

  那盞我在雨天裡一身濕,站在展示架前苦苦思索如何搭配你沙發布料與色澤的桌燈。

  後來我買下了它。結帳前我對自己說:你值得我付出。

  我付帳時並未意識到,在刷卡單上簽下的並不是我的名姓。也不是標籤上的價錢。而是我的心。

  我將那盞燈送給你。後來我們夜夜在那盞小燈下溫暖相擁,聆聽高中時代的老流行歌。我以為這就是幸福了。

  可惜幸福並不如此。撫觸擁抱並不代表幸福。暈黃燈光並不代表幸福。一起回溯共同的年輕歲月也並不代表幸福。

  十七歲以前,如果你問我什麼是幸福,我可以對你講上整整一夜。若然你此刻問我幸福的樣態,我會說:「我從來不懂。也許根本沒有這回事存在。那不過是電影、廣告、言情小說耍的三流騙人伎倆。」

  我決定每天傍晚去同一家working house看那盞燈。

  猶如十七歲那年,我去數學補習班劃位,就坐在剛分手的初戀建中男生旁邊。整整半年我沒有和他說過一句話。每週我咬著牙撕扯著心把他當成一個陌生人。直到不再疼痛。

  我也必須練習對你不再疼痛。

#私日記 #黃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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